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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击神龙“搬迁风波”最后对话现场:仍有8名员工不愿签署协议

每日经济新闻 2018-04-15 15:36:12

每经记者 蘧毛毛 陆佳丽    每经编辑 杨翼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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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经实习记者 蘧毛毛 每经记者 陆佳丽 每经编辑 杨翼

神龙汽车“搬迁风波”还在持续发酵,目前还没有签署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》的部分员工已经被神龙公司工作组下了“最后通牒”。

4月13日,NBD汽车(微信号:NBD-AUTO)来到位于北京东三环的东风标致驻京办公地点,只见此处员工已经不多,大部分工位被闲置。从上午开始,部分还没有签署协议的员工挨个被工作组“约谈”,不时有员工聚在一起讨论“约谈”内容以及个人打算。

2018年4月15日是涉及到“搬迁风波”的神龙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截止日期。一位神龙汽车内部员工向NBD汽车透露:“从4月11日开始,神龙公司营销总部党委书记高先俐、营销总部办公室主任裘晓峰、神龙公司人力部人员分部主任吴鋆刚便带领工作组,与尚未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部分员工进行谈话,劝说员工按照1月份《员工告知书》的条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。”

“完全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,工作组告诉员工如果不同意协商解除,4月15日以后神龙公司将不会向这些员工发出解除劳动法关系通知,而是会发出一份要求去武汉工作的通知。”上述内部员工强调,“如果员工不去武汉工作,4月16日公司将视同员工自动离职,停发工资,停止支付社保,且不会向员工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。”

对此,NBD汽车向神龙相关工作组和领导求证,对方均不予置评。

东标驻京品牌部工作几近瘫痪

NBD汽车了解到,此次卷入“搬迁风波”的神龙员工共有137人,目前还有二十几人没有签署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》。

4月13日,NBD汽车在北京东风标致品牌部办公地看到,该部门目前的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,员工反应现在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开展。一位女员工表示:“我的工作上游同事已经离职,人员也没有招齐,我不认为公司真正有准备地做了这个决定。”

与此同时,有通知指出将关闭二十层的办公地点。“在二十层办公的主要是销售部和市场部的员工,一共十几个人。”上述女员工进一步表示,“在盈利好的时候也是我们的团队在做,公司经营不善不是员工导致的,责任不能够全部由我们员工来承担。”。

据了解,神龙公司实施“一个公司、两个品牌”的营运管理方式,营销总部位于武汉,两个品牌部——东风雪铁龙品牌部位于上海、东风标致品牌部位于北京。

1月10日上午,神龙汽车发布《员工告知书》称,自2018年1月15日起,东风雪铁龙、东风标致两大品牌的品牌总部将统一迁至武汉总部集中办公,同时,这两个品牌总部下属的市场部(不含产品相关岗位)将在上海集中办公。

在《员工告知书》中,“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营销领域的沟通和决策效率”是神龙公司给出的搬迁理由。对此,一些神龙汽车员工表示不予认同。“近几年神龙汽车的销量不佳导致公司经营困难,另外总部在武汉的领导想收回权力,公司这样做可以说是变相裁员。”多位神龙汽车员工对NBD汽车如是说。

由于市场销售业绩不佳,神龙公司的员工待遇也遭受影响。一位市场部的员工表示,“从2016年开始,我的工资每年都在下降,到现在大约下降了三成。并且在法定的节假日进行加班,公司也没有给过三倍的工资。”

在降薪的压力下,不断有员工提出离职。上述员工透露,“尤其是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,几乎每一个月都有同事离职。一位人力的同事2017年减员的KPI指标是15%。据我了解,他完成了指标。”

有人已妥协签字 有人仍在坚持

此前,有部分员工起草了《东风标致员工致东风汽车集团竺延风董事长等领导的公开信》,希望与竺延风以及各位领导当面交流。要求未果后,有员工向国资委写信实名举报。

神龙方面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发放《员工告知书》的5天之后(即1月15日)重新发放了《搬迁事宜补充告知书》(以下简称《补充告知书》),提高了随机构搬迁员工的相关待遇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,但是搬迁的决定和时间都没有改变。

“两个品牌部同意搬去武汉的员工一共二十多个,但是我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些员工多半家就在武汉,因此没有特别多的障碍。”一位在神龙网络部工作的员工向NBD汽车表示,大多数人已经在北京、上海安家,突然搬去武汉难以接受。

然而,回到武汉并不是意味着万事大吉。上述员工补充道:“回武汉之前公司并没有告知明确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,只让签署同意回武汉的协议书。据我们了解,这部分同事的工资待遇是下降的。”

NBD汽车了解到,不久前,神龙汽车相关工作组在与涉及搬迁的相关员工谈话时,向他们展示了要求员工去武汉工作的“最后通牒书”,但是不允许员工拿走,也不允许拍照。有员工当场表示此举属“违法”。

然而在压力下,不断有员工签署了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》。“拖不起了,最后也只能这样。”4月13日,一位刚签完协议的员工向NBD汽车表示。

还没有签署协议的员工表示,自己的诉求主要有以下两点:

一是希望公司公布决策流程并给予合理的说法。“我在公司已经工作十几年了,并说明了孩子还有一个多月要高考,但是公司完全不予考虑我的个人情况,并且没有说明决策流程,这样的做法让我们从情感上接受不了。”一位员工如是说。

二是解决双方在经济赔偿金上存在的分歧。在《补充告知书》中,大多数员工能够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N*经济补偿金基数+2*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工资标准(其中N为依法计算的补偿期限)。然而,还没有签署协议的员工认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七条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,应当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,即2N的赔偿金。

“公司认为重要的需要延长几个月工作时间的岗位,和相应员工重新签了一个补充协议,有员工可以拿到N+8或 N+6。”上述市场部员工表示,“任何工作都是一个团队撑起来的,公司这种行为对其他员工是不公平的。另外,公司这样划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?为什么赔偿标准不同?”

对此,NBD汽车向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、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进行咨询。

“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,用人单位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。”邱宝昌向NBD汽车表示,“另外,上述公司说不签协议将视为自动离职并不给赔偿金的说法不成立,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赔偿。”

截至发稿前,已有员工收到神龙公司发的邮件,邮件内容是:“请你于4月16日九时准时到公司武汉营销总部报到,并按本部门安排正常开展工作,超过五日未到岗报到,视为自动离职,请知悉。”

据NBD汽车了解,截至4月15日12时,至少仍有8名员工不愿意签署协议,表示将走法律诉讼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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